适用于监测、评估与调整的关键“原则和保障措施”
知情决策:
持续的学习和改进是我们的目标。如果团队及时地采取合理的行动,坏消息可以变成好消息。随着项目的继续,积极的结果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并会得到加强。
有意义的协商:
协商流程应围绕IPLC的关注点和优先事项,这应为监测、评估与调整指标提供信息上的依据。
公平性与容纳性:
有一句众所周知的格言,“事情一旦被衡量就等于完成了”,在建立用于对TNC的基于人权的方法的进展进行评估的系统时,必须纳入不同的声音,这一点很重要。
问责制:
当各方根据一个强大的监测、评估与调整系统所产生的信息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时,就可以确保问责制的落实。
支配一切的诚信:
一个强大的 监测、评估与调整系统所产生的信息只有在得到恰当使用时才有意义。对于一套基于人权的方法的适应性管理,需要当事人承诺通过合作和问责制来将信息转化为行动。